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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培训合同签署乙方,甲方为一家(网络课程)培训机构(达内)。现在我学习一段时间后,申请退款,对方声称依据合同条文扣除25%学费,约6000元)。我们双方针对扣款的合理性和数额产生歧义。我认为我仍然处于7天无理由退学期,网络正课我只上了7天。对方坚持上网课之前已经开课(以开班仪式作为起点),我已经过了7天无理由退学期。另外,如果产生扣款,扣款比例是否合理(对方坚持按照条文为25%,我认为是霸王条款,9个月的全程课程,我只上课7天而已,我认为按课时比例扣款)。另外,还有扣款条文是否透明(其实扣款条文不太直白易懂)。目前,我初步提出退学退费,对方未跟进。我已暂停登录对方网课系统。我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