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是必须出示拘留证的。法律规定,在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所以一般来说,二十四小时内就要通知您的。除了有碍侦查的情形,可能会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到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说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也就是七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这是一般情况下的规定。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刑事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七天,可延长到十天,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也就是拘留时间为七天到三十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