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从 您的描述来说,您双方是属于同居的关系,也就是不算结婚的。
从 同居角度来说,虽然您这边是耽误了时间和对方过了这么久,并且您也确实是浪费了青春造成了损失,但这一类损失的话,法律是没有有关规定说是可以进行索赔的。毕竟您和对方在一起也是自愿的。
但 如果您这边在同居期间,有因为对方产生了额外的花费(比如给对方转了大额的钱款、帮对方还债或是花了比较多的钱给对方购置了东西)的话,您是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偿还的。但这个您要记得准备好有关的材料哦,比如转账记录或是购买的发票凭证一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