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一) 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十五支付工资。
(二) 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资。
(三) 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