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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带两个玩的很好的朋友合伙做生意,营业执照是我的名字,因为疫情生意受到影响,其中一个朋友也在因为自身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在20年7月选择退出,当时公司的账已经算清楚了,再后来到21年4月份开始公司就开始入不敷出,我也不想干了,他在知道我不想干之后就跟我闹掰了,截止到10月份公司总计亏损约10万左右,我把公司的电脑空调桌椅等用高于市场价的价格算到自己身上,还剩8万多负债,跟他沟通剩下的一人承担一半,他让我提供18年至今公司所有的收入支出,但是在20年7月份另一个朋友退出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把前面所有的账都清完了,在那之前的底根都在我以前用的手机里,20年年底换手机之后就没了,他的手机里以前也有但是他说他格式化了,现在他让我提供给他的东西我只能从20年7月之后才能提供,但是他就利用这一点为难我想要不认账,我跟退出的朋友也聊了这个事情,他明确的表示假如我要去起诉他可以作证公司的每一笔账都是公开透明并且在他离开前已经结清,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可以去法院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