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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我儿子、女方一结婚提出离婚、儿子不愿离、生完孩子提出离婚正好疫情、解封后三个月判离、最让人想不通的是、结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女方先打出5万一次性给、后又反悔法院判决、我儿子工资当时只有4仟应该判1仠2佰元才合理、但是法官加了个300元、我们二审也没改动、我儿子到现在、小孩不让探视、姓还跟女方姓、所以我儿子没付扶养费、因为不懂法、女方手上有彩礼钱、这个12号强制执行了、但我儿子工资从去年8月份降到3300元平均、因为他受伤了不能从事强度工作、他是个最低层操作工人、名下无房无车、没个月工资就这么一点、请问强制执行前面欠的钱怎么扣、他的工资卡上就只有工资、我们还能在申请重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