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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咨询下劳务纠纷,我是2021年1月11日到目前这家苏州企业,迄今已满1年余,我的工资构成offer约定为每月发放部分20000+5000的绩效工资+年终奖(年终奖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发放个人全年收入(每月发放+绩效)/12个月的1-3个月),绩效与年终奖一起发放。合同签的是苏州最低工资。现2021年已结束,公司将年终奖放到2022年6-7月份发放,绩效按之前的绩效考评来统计。绩效考评内容非常离谱,无相关文件制度及培训,例如:迟到3分钟扣绩效,晚上8点企业群发消息要求晚上九点前发朋友圈晚发扣绩效,因出差及晚上加班未及时发当日工作日志扣绩效,将员工有离职意愿告知同事扣绩效,全年项目进度已完成,但当月进度因部门配合未完成因是项目负责人扣绩效等等。我目前还有32小时的加班和10天的年假,所以我想咨询,如果我离职,走仲裁或起诉是否能拿回这些钱,能拿那些钱,特此咨询,感谢您的回复。
18068098135 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