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欠乙公司债务,没有清偿,后乙公司将甲公司兼并。此时债权债务关系就变成了:甲公司的继承人乙公司欠乙公司债务,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债务消失。2、甲欠乙债务,没有清偿,后甲死亡,乙为继承人。此时乙在继承财产的同时继承了甲的债务,于是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债务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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