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十条铁规”要求:
一、清运企业参与清运的驾驶人必须随车携带清运车辆、驾驶人备案证,不得聘用无备案证驾驶人,不得使用其他企业备案驾驶人驾驶本企业清运车辆。
二、清运企业车辆必须符合清运车辆统一外观标识,动态卫星监控系统、限速装置、主动安全防御系统必须安装完好,保证正常使用。
三、清运企业车辆顶灯应统一横屏滚动显示“车辆车号+实时车速”。
四、清运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进行预警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参运车辆不离线、不超速、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营。
五、清运企业在每日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对驾驶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切实负起安全主体责任。
六、清运企业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的时间、路线行驶,保持车身放大号清晰。
七、清运企业必须对清运路线提前进行踏勘,对交通复杂、事故多发、重要交通路段安排巡查人员、安全员进行提醒。
八、清运企业不得参与“黑工地”、手续不齐全、无夜间环保审批手续工地的清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