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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省领导:我叫谢秀娟,阜阳市颖州区人,2013年胡文亮因资金困难向我借了150000元,承诺也有利息。后来连本带利一分未还,2015年花了4000元请律师,4300元诉讼费在颖上法院进行起诉。判决后还是一分未还,从借钱到现在9年了,也申请强制执行一直未果。我不知道法院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收了钱不给百姓办事吗?具办人叫刘阳,多次打电话不接态度也很差,后来讲案件移交给刘玉杰了,给刘玉杰打电话问情况,态度一样。让我们自己找人,他们来逮人。只知他人在阜阳,阜阳那么大我怎么找,再说就算找到了,再等颖上法院的人过来,距离那么远人早跑了。有一次看到胡文亮了,给法院打电话,他们竟然讲只在颍上县逮人,出了颖上县就不去。胡文亮开宾馆也做其他生意开着车,就是不还钱,财产全用别人名字,房子恶意过户,前年他老家拆迁也赔了钱,我立马和具办人讲了,但法院人却不查。给胡文亮打电话要钱,他还讲风凉话,讲法院不会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