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不直接分管”是指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的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等工作实行不直接分管,经集体研究,授权其他班子成员具体分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 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不得直接进行财务审批,明确由副局长谭林具体分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98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53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111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74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104阅读 2021-12-23
使用微信扫码
使用抖音扫码
使用今日头条扫码
使用百度扫码
使用快手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