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没有那条规定2N+1,所谓的N+1,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不采用提前30天书面通知而采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法,这就是所谓的1,N则是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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