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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58天产假一般包括:法定产假98天,晚育(政策)30天,难产增加15天,每多生育一孩增加15天(多胞胎),以上加起来一共158天。产假是一个相对弹性的期间,各个地方会有部分差别。以河南省为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法定产假外,增加三个月的产假,故河南省产假法定为190天,符合其他规定的在此基础上增加。妇女在享受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另外,我国法律还给予了产妇配偶一定的护理假(河南地区为一个月),在此期间也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