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这边判断您是因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所以不追究的,检察院就不提起公诉,后边不开庭的
犯罪行为的主要特征是危害社会、应受刑罚处罚;但并非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危害社会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被认为是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因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是《刑法》关于犯罪“危害社会”的排除性规定。危害社会的程度,有时体现在行为情节,有时体现在危害结果,无论是“情节显著轻微”,还是“危害不大”,都意味着其社会危害程度不高,因而不应受刑罚处罚,不是犯罪。比如说,初犯偷了辆普通自行车,情节是不至于直接判坐牢的。还有就是打架未构成轻伤,只构成轻微伤,即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