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一般来说,捏造的现金行受贿主要有以下几个共性:
一是钱款来源往往是备用金(尤其是企业不入账的备用金)或者是以其他名义从公司套取
既然行受贿是假的,那么钱款来源怎么解决呢。“备用金”这个词几乎就是为了“补足”钱款到底来自哪里,什么时候取的钱,这些原本不存在的痕迹而生。
个人或企业,往往会动辄百万备用金。个人的备用金达到几十万百万已经很不正常了,更不正常的是企业动辄有百万不入账的备用金更是不可思议。在钱款来源于企业的情况下,常识就是从公司企业取款是会有会计记账的。当案卷内出现企业不入账的备用金用来行贿的时候,十有八九行受贿的事实是捏造的。
还有一些情况,为了把钱款来源做得更加“逼真”,也会找到老板某段时间以其他理由从公司取款的会计凭和账簿,让老板和会计作出笔录,声称这些以其他名义取出的钱款就是行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