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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产权到期后办理续期的按总房款的1%到10%的标准缴纳。具体金额需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综合判定。如果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则不存在到期问题。使用权40年到期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应当为70年,商用土地一般是4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