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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两兄弟,我是长子,早年父母离异,离异后我跟母亲,弟弟跟父亲。我现年43岁,独立立户多年,家中有老婆儿子。父母离婚时将两间84个平方的自建房离给了母亲与我,母亲于1999年将宅基地自建房卖给了隔壁村的人,我于1998年当兵入伍,户籍迁入部队所在地,2000年退伍,户籍迁回村里,村支书以母亲卖过房对我有影响,有冲突为由,卡着不让申请宅基地,至今己十多年,
我这情况能申请吗?我们这边一户是108个平方,我这个情况是可以申请108个平方,还是要减掉母亲卖掉的84个平方?村支书的行为是否违规违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