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这个是有的,持有我区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9年我区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535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均可在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属“五有户”情形的(“五有户”指有5万元以上消费性车辆、有商品住房、有三万元以上出资工商企业、有在编财政供养人员、有3万元以上存款),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申请城市低保待遇,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单位,由户主向其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居委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低保待遇不是“终身制”,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家庭经济状况未申请和授权核对机构进行核查的;
2、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申请人拒绝配合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的;
4、申请人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5、申请人家庭拥有三万元以上(包括三万元)存款、五万元以上(包括五万元)机动车辆、房屋(除家庭居住外)、商铺、有价证券、债权等财产的;
6、申请人拥有注册资金3万元以上经营性实业的;
7、法定赡(抚、扶)养人有赡(抚、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抚、扶)养权益的;
8、离开户籍所在地1年以上(在校学生除外)的;
9、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的;
10、参与赌博、嫖娼、吸毒、偷窃、卖淫、诈骗、非法组织等违法行为,且经教育、惩处尚未改正的;
11、各类服刑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12、超出自身能力、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而大额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的。
※城市低保对象的义务与法律责任
1、申请对象与最低生活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如实申明。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该家庭应当及时、主动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3、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保障,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资金,可以处非法获取款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