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国家税务总局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取消其中的“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该《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原规定为“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目前,已经将“并登报声明作废”的要求取消。与此同时,国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47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14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75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53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43阅读 2021-12-23
使用微信扫码
使用抖音扫码
使用今日头条扫码
使用百度扫码
使用快手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