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有机更新工作,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环境,节约集约用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义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实施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和异地奔小康建设范围外的村庄。第三条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必须坚持“自愿(村级组织自愿)+规划(统一规划布局)+设计(统一村庄设计)+规范(统一建设并规范管理)”的指导思想,遵循“三生融合、多规合一、集约用地、稳妥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统筹负责,村级组织具体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有机更新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