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1、如果是因为分家析产而分给儿子的房产,那么,该房产本来就是儿子的份额,只不过原先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在一起而未分割,这种情况下,父亲无权再要回去。
2、如果是父亲将属于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儿子的,那么父亲是否有权收回又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或者是经过公证的,那么就不能要回去了。因为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公示要件,只要办理了过户登记的,就不能再要回去;同时,根据第186条第2款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因此,如果经过了公证,那么父亲也不能再要回去。
(2)如果既未过户,也未公证,那么,根据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父亲有权撤销赠与,收回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