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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1年12月15日,1982年5月1日正式办案。法院办公楼坐落于广州市越秀区共和二路四号。主要职能是审理广东地区(除肇庆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铁路区域刑事、民事案件以及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广州市区域内涉及地下铁路和城市轨道运输、公路交通运输、航空运输的民事纠纷案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州铁路运输第一、第二法院撤并更名为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后相关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称,原广州铁路运输第一、第二法院撤并更名为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原广州铁路运输第一、第二法院管辖的案件由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原广州铁路运输第一、第二法院已受理但未审结的各类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的名义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