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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货款结算方式和资源税征收的几种情况,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当天。
3、纳税人采取除分期收款和预收货款以外的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凭证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