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损害赔偿是各国法律和《公约》所规定的一种主要补救方法。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受损时,受损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且无须证明违约方的行为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同时,受损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也不因已经采取其他的补救方法而丧失。根据《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另外,《公约》也规定了减损义务,即声称另一方违反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该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包括利润方面的损失。如果他不采取这种措施,违反合同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