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根据法律规定,你的单位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鉴于你说曾今要求与他签订合同,他不肯。那么如果以后要进行仲裁,那么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就要涉及到你举证的问题。个人认为,你需提供如下证据证据:
1、当时你们已经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2、当时通知劳动者何时前往何地签订何种劳动合同的文字材料。
3、上述材料已被送达劳动者的证明。
4、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书面说明。
综上,个人建议你可以先找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总裁;最后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每种方式均可要求厂子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果有继续工作的意愿,就请求尽快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