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186条(2012年修订后第207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29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28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70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99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78阅读 2021-12-23
使用微信扫码
使用抖音扫码
使用今日头条扫码
使用百度扫码
使用快手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