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建设项目在重新立项的话。项目发生实质性重大变更时需要重新招标。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根据该条规定,在工程量、工程款以及工期等实质性条件都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如招标人和中标人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由中标人继续施工,明显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可见,只有通过重新招标选定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该条规定。1、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比如项目单位、主要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立项。2、项目在立项批文有效期结束后仍未开工,如还要继续干,需要重新办理立项手续。3、其他根据经济大环境变化、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需要重新办理立项手续的,要视情况来看。如果项目正常,没必要重新立项,发改委也不会给重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