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其实一般来说,对于没有交社保的情况,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于此种情况,您是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月解除合同的。其次对于您这个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因此,您可以向你们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用的,您需要去提供的就是您自己本身社保账户的金额明细,这样有利于社保局迅速的对接到您的问题,也可以立马帮助您维护你的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