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规定程序,是否公诉到法院,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 如果犯罪嫌疑人证据不足、或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等法定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