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1、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若尚在试用期内,需至少提前3天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通知用人单位,若已经过了试用期,需要至少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自通知用人单位之日起,继续工作相应的期限,用于交接工作,并给用人单位相应的时间来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劳动者离职所空缺的岗位。
2、如果用人单位并未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7条、90条补充回答;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等行为,并非劳动者可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