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新规定涵盖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充装、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等各环节,对气瓶检验机构的工作也提出了行为规范,明确了相关各方的责、权、利。对于经营者来说,有6种不规范行为将会被处以1万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二)对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 (三)充装前不认真检查气瓶钢印标志和颜色标志,未按规定进行瓶内余气检查或抽回气瓶内残液而充装气瓶,造成气瓶错装或超装的;(四)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的;(五)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六)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暂停营业,直至吊销其充装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