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关于定标,在招标投标中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是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的授权下,可以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为1至3名,且应标明顺序,中标人只能在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产生。二是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在中标候选人之间选择中标人。三是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只能选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四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