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现实是复杂的,也是不断发展的。因此法律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社会中的公平、正义观念是抽象的,并无具体、明确、一致的标准可以界定,从不同的背景、立场、利益和价值目标出发,人们对公平和正义的理解是不同的,由此导致判断物权正确性的标准也不相同。比如,在保管人擅自将保管物出卖给第三人时,如果认为保护所有权人利益是公平、正义的,所有权才是正确的权利,第三人就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如果认为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符合公平、正义要求,就会认定第三人能够取得物权所有权,原所有权丧失了追及力,原所有权人也就没有资格继续享有该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