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因闪婚不了解男方家人性不好, 两个月前女方起诉男方离婚后孩子协议给男方抚养,女方按规定打抚养费,男方一次也不让女方看孩子,还以孩子敲诈女方要抚养费以外的钱,男方家品行不端,撒谎耍无赖,蛮横无理,男方家所有亲戚也不和男方家走了,最近男方父亲又起诉与其奶奶争夺房产,后男方败诉。女婴还在哺乳期,男方家道德败坏,多次骚扰女方生活,男方没有工作,不利于孩子成长,女方起诉变更抚养权为女方抚养的几率大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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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行动建议鉴于上述法律分析,建议如下:您作为孩子的母亲,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孩子的父亲不让您探视孩子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行使探视权。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权利探视孩子。如果对方符合上述条件不利于孩子成长,您可以主张变更抚养权。#p#分页标题#e#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