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也就是开沙场的,我每天要上12个小时,没有加班费,一个月只能休息一天,节假日从不放假,我能要求公司赔偿我这一年多的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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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纠纷问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你已经和公司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3、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厂里让你们每天上班时间长达12个小时,显然是违法的;
4、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所以公司不按法律规定给加班费是违法的。
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7、所以你可以以此解除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行动建议
1、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表、工资银行水单;
2、收集您加班的事实,如考勤表、打卡记录、加班排班表、同事证言;
3、和用人单位协商支付加班费,可录音明确单位安排您加班的事实;
4、如您现在未离职的,不要自行辞职,可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单方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5、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
6、不予支付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p#分页标题#e#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