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2、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3、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3986阅读 2022-02-18
本案发生于2015年。通过他人介绍,被告人虎某联系到被告人侯某某。让侯某某代替自己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当天,侯某某代替胡某参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时,被监考人员发现其替考行为。胡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法院经审理认定。两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代替考试罪。鉴于侯某某如实供述罪行,虎某自首的从轻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首先,根据刑法第284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考试的楚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均可成为本罪犯罪主体。
其次,关于本罪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具体包括哪些考试。两高于2019年9月3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解释中具体规定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50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122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69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60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74阅读 2021-12-23
使用微信扫码
使用抖音扫码
使用今日头条扫码
使用百度扫码
使用快手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