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仲裁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即当事人双方的争议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的,如要不服仲裁裁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是否申请仲裁是依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决定的。
2、先行调解原则。根据我国仲裁条例的规定,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可以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仲裁庭主持。所谓先行调解是指仲裁机关在审理仲裁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不成时,才能考虑仲裁。
3、统管统裁、一次裁决原则。过去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和仲裁,实行的分管分裁制度,有的由上级主管机关仲裁小有的由各级经济委员会仲裁,有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仲裁,从而使法律适用很不统一国内仲裁的原则有哪些国内仲裁的原则有哪些。这种情况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因此,这种分管分裁制度随即改为统管统裁制魔二确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经济合同的统一管理机关,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对本系统、本单位的经济合同进行管理。经济合同的争议,统一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立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