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用户提问
我在一家美容店和老板沟通,
1,项目咨询期间,老板以员工项目价格5800,一个月恢复,签合同,无效退款,包8年的形式跟我沟通。11.20号进行项目,12.1号回店里上班。且进行项目前,跟老板沟通为:我个人以回店里上班,工资分期抵付项目金额的模式进行。老板回复“可以”这是否构成交易?
2,合同并未签署,现在1.15号提出离职,老板现在以我并非员工为由,强行将我在治疗期间且在店为员工期间的所有费用变更为顾客费用总价为20114元人民币,进行赔付。这是否合理?
3,该项目据老板表述为“对内进行,并没有对外”,该项目目前并未存在,且该项目没有任何购买交易达成的任何书面和电子凭证,没有购买信息,没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