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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份我在杭州创业,租了50平方米办公室,当时我是一个人的,找了一个多年老同学帮忙,我对生意没什么经验,分红和发工资也不了解,他来帮忙了,我直接给他20%分红,没有签合同,他帮忙工作内容是打包和客服。没想到生意火了,3个月他赚了10万多。我妈妈开始知道了,不建议我继续给20%,因为他没有投资。我决定停止给他20%,改发工资。但他需要20%。过程中有吵架。我开除了他。他不服,发快手公开诽谤我。唉,好心没好报。我已告他了,他又不服告我。故事太长了。先说重点。我给他10万,可以要回来吗?没有合同。有转账记录。我的律师说没法要回来。那你有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