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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给一个老板开车的,2021年1月14号下午在上班地点受伤,胫骨骨折,医药费是我当时自己付的,后来老板给了我医药费、其他费用都没有给,当时对我说受伤后工资照拿、目前还没有给我工资
我是给一个老板开车的,2021年1月14号下午在上班地点受伤,胫骨骨折,医药费是我当时自己付的,后来老板给了我医药费、其他费用都没有给,当时对我说受伤后工资照拿、目前还没有给我工资
2022-01-21
583阅读
律师回答
律师回答经整理后发布,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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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是给一个老板开车的,2021年1月14号下午在上班地点受伤,胫骨骨折,医药费是我当时自己付的,后来老板给了我医药费、其他费用都没有给,当时对我说受伤后工资照拿、目前还没有给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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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您好,法律咨询合作律所,很高兴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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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只要伤者在工伤后一年内申请了工伤认定,那么在做了伤残等级鉴定后,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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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过了一年怎么办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视情况而定。如果工伤一年内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则不能赔偿;如果工伤一年内已经进行了工伤认定,则能赔偿。
咨询用户
提问
我是2021年1月14号受伤的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视情况而定。如果工伤一年内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则不能赔偿;如果工伤一年内已经进行了工伤认定,则能赔偿。
咨询用户
提问
这个要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去的吗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是的,需要去的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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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知道了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是的,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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