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不合法。物业的做法不对,交了停车费就应该有固定的停车位,同时如果目前的停车位并不够,那么就不应该收取停车费而应该选择与全体小区业主协商规划扩展停车区之后再收取停车费。
可以查看为物业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上有类似于一户一车位的规定,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找物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