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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份是孙女,叔叔和爸爸合建的老房子,补办房产证时当时只写叔叔一人的名字,叔叔说拆迁前说两个人分,现在已拆迁,钱却不给爸爸分,叔叔一个人要独吞!当时建房办建房土地资格批复是爷爷和爸爸的名字,叔叔当时按证策是批复不了的,现在打官司爸爸和爷爷的其他子女能要到钱吗?因为当时土地是公司的,要有条件达到条件才能批到土地建房证!所以爷爷和爸爸才有资格拿到建房证!而后才建的房子,想着兄弟关系一直不错,分户手续和花钱太多,就没分!拆迁前口头也说明了,会分给爸爸和爷爷的其他子女,而拿到钱后,立马翻脸不承认,说房产证是他一人的!不过而后有录音证明他承认房子有爸爸出钱的,但就是不给钱!这样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