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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