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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需要预缴税款的金额计算步骤为:
①、计算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某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这里的“累计”是指纳税人在本单位就职截止到当前月份的相关收入,扣除项目,对于老员工就是1月份到当前月份,对于新加入本单位员工就是从其加入的第一个月到目前月份。
减除费用为基本费用,5000/月;专项扣除为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六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根据实际员工享受情况扣除;其他法定扣除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性商业养老保险等。
②、用上步算出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和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率表对照,确认相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③、用累计预扣预缴税额,减去已经预扣预缴的税额,就计算出本月需要预扣预缴的税额。
即某月应预扣预缴税款=(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法定其他扣除-减免税收入)×预扣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