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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十月杨丽以女友怀孕打胎为由像我借款,后期以给我买衣服鞋子像他转账三次鞋子衣服至今没有拿到,(中山路天虹商场七楼耐克专卖店)后期又以女友自杀住院,女友父母所要分手费为为由像我借款多次,后期又以东湖区派出所索要关押费为由像我借款,又以撞车保险赔付为由像我借款多次,后期以被撞车主打官司起诉为由像我借款多次,后期以买通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好处费为由像我借款,后期又以保险公司能够尽快拿到保险赔偿金给经理好处费为由像我借款多次,(共欠我12000元)(并许诺保险下来一次性给我一万二)最后说以败诉告捷,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后期又以贷款申请费好处费贷款办理费为由像我借款多次,后期以回老家拿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办理贷款回家没有路费像我借款多次(共欠我15000元并许诺贷款下来并一次结清,没有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