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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局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婚后未生育,因双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断加剧,致使夫妻感情已完成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如下协议:
1、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签订本离婚协议时双方明确该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内容,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的约束,双方签订本协议时无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无强迫和威胁等违法行为情形存在。
2、 子女抚养: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3、 财产处理:
(1) 存款: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 其他财产:双方自名下的所有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确认,在财产分割上,上述已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