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无法取回原发票,需要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销货方必须取得对方主管税务机关的有效证明.即由购买方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申请,购进货物的发票联、记账凭证、入库凭证、运输凭证。
购进货物合同及协议书),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XX省XX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普通发票专用)"(省内),或由购买方提交进货退出或折让的有关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资料交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出具意见并盖章后(省外),才能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合法依据.否则,销货方不得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