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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不与公司继续续签的,可以在劳动合同终止的当天提出。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劳动者和公司双方都可以选择要和对方续签还是不续签。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通常所说的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是合同没有到期,履行到一半的时候。这时劳动者离开公司,应该提前通知公司。这是一个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