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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名单保密。由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阜南县韩泽水、闫明等3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串通投标等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子银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8年以来,以被告人韩泽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为树立强势地位、获取非法利益,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阜南县城北部区域及周边乡镇产生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同时韩泽水等人通过寻求保护伞、编织关系网,致使该组织一直未受到应有的打击处理。
庭审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对各起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该案的犯罪事实、情节、法律适用、涉案财产处置及法治宣传教育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据法律事实、证据进行了答辩。最终该案38名被告人中有37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