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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如果是嵌入式软件,公式就是: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下,销售额的准确计算,对退税额的确定至关重要。具体计算时需要关注以下两点:
一、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在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时,需剔除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